公務員考試通過了以后怎么辦 公務員考試通過之后需要做那些工作?

1、考試通過之后還要進行體檢,體檢通過后錄用你的當地人事部門會通知你去填寫幾份資料,都是一些個人簡歷之類的,他們會把這些上報到上級人事部門進行批準錄用 。然后會進行網上公示,之后就會領取到錄取通知書就可以去機關上班了 。
2、需要做的工作就是準備體檢及后續的材料手續 。
3、公務員的錄用程序主要有四步,即:考核、體檢、錄取和試用 ??己送ㄟ^后,基本上流程是這樣的:
(1)體檢
公務員必須要有合格、強健的身體,健康的身體是執行公務的有效保證 。對筆試、面試、考核都合格的應試者要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 。
確定體檢的項目和標準 。主考機關要根據公務員錄用對象的年齡特點和機關公務員工作特點,同衛生行政部門協商制定體檢標準 。體檢內容要重點放在心臟、肝臟、肺、視力、血壓、五官等方面 。體檢標準必須明確規定,什么情況下算合格,什么情況下不算合格 。
由主考機關或委托用人部門具體組織體檢工作 。其程序是:確定體檢醫院 。體檢醫院必須是縣級以上醫院,有比較健全的管理制度、較先進的醫療設備、較高的水平 。體檢醫院要由主考機關和衛生行政部門共同指定 。指定后要與體檢醫院的行政部門聯系,確定體檢時間和人數 。通知報考者作好體檢準備 。組織報考者到醫院分科檢查身體 。對初次體檢不合格者,根據醫生的意見,可重新復查一次 。體檢完畢,由主檢醫生按照體檢標準作出明確結論,如“合格”、“不合格”等,并簽名蓋章 。
(2)體檢通過之后的資料手續 。
會讓你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一個“無違法違紀”的證明,到你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開一個“無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這個都比較簡單,直接到辦事點去讓工作人員手寫證明簽字,蓋公章就行了 。
政審材料,會讓你到原單位找相關領導開一個你平時表現的證明,簡單的說就是你如何守紀,如何和同事們相處得好云云,簽字蓋上單位的公章 。
以上材料都是先讓你交給人事部門,然后就進行政審了,政治部的同志會到你原單位進行走訪,也就是和你以前的領導同事吹吹牛,聊聊天 。一般沒多問題(有的地方要走訪,有的地區就讓你交了材料就完了,過場都不走了)
人事部門會開個調檔函讓你把檔案調過去 。
一切結束后就開始在網上公示了,在網上掛一周(一般是七天),OK,等著電話通知你上班就是 。
(3)錄取
錄取階段主要有以下五項工作:
確定推薦比例 。在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合格后,根據各部門的錄用計劃,確定各部門、各單位的推薦比例,推薦比例大小根據合格者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之間的差額確定 。一般來講,當合格者人數多于計劃錄用人數時,以綜合成績高低為序,實行差額推薦 。對于合格者等于或小于計劃錄用人數的專業,實行等額或缺額推薦 。
公布錄用候選人名單 。
編制和管理錄用候選人名冊 。凡考試考核體檢合格者,編入錄用候選人名冊 。名冊中人員都具有被推薦資格 。錄用候選人名冊主要包括基本情況,考試、考核、體檢情況,推薦情況等三方面內容 。錄用候選人的管理工作包括除名、恢復、查閱等 。錄用候選人名冊的有效期為1年,在有效期內,名冊中人員保留被推薦資格 。
推薦 。主考機關編制推薦錄用表,將每一個錄用候選人的有關情況填入表中,按確定的推薦比例、報考志愿和成績高低分別向用人部門推薦 。推薦的一般程序如下:主考機關將錄用候選人的推薦錄用表推薦到其所報部門 。用人部門按其志愿、成績向本部門有關司、處、科推薦 。在推薦的錄用候選人數量不能滿足各用人單位需要時,主考機關從名冊中調整推薦 。對少數民族錄用候選人,在成績與其他錄用候選人相同的情況下,優先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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