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機動車駕駛人滿60周歲是否需要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機動車駕駛人年齡已達60周歲是否需要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不需要 。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39號令)規定 ,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 , 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 , 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 , 提交有體檢資質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
【泰安機動車駕駛人滿60周歲是否需要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按照規定 , 年滿七十周歲以上的老年駕駛人在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 , 到數據聯網核查的醫院體檢 。凡是在聯網的體檢醫院 , 查過體的群眾就不需要到車管所再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了 , 系統會自動聯網 , 自動提交 。
溫馨提示: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老年駕駛人 。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機動車駕駛證將被注銷 。部分老年駕駛人會因為遺忘疏忽了審驗的日期而忘記了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 從而導致駕駛證無法使用 。因此 , 建議家人及時做好提醒 , 避免出現駕駛證被注銷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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