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租房補貼申報及復審需要什么資料?

申報材料
申請家庭須在規定時間內向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 并填報《泰安市市區租賃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承諾書》和同意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其家庭情況的《授權書》 ,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戶籍證明 , 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 。
2、婚姻狀況證明 , 包括結婚證或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離異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或判決書) 。
【泰安租房補貼申報及復審需要什么資料?】3、收入證明 , 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社區出具的2019年度收入證明 。
4、住房證明 , 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在社區出具現住房情況證明及無房情況證明 。
5、財產證明 , 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存款、證券、住房公積金 , 汽車、股份及商業、生產、辦公等非住宅用房的財產情況 。
6、租賃合同備案證明 , 申請家庭需在市內四區租賃住房并且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 自申請當月計算 , 至租賃到期日不少于一年 。
7、外來務工人員除了提供上述資料外 , 還需提供市內四區《居住證》 , 與駐市內四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
8、其它證明材料 , 包括民政部門發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優撫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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