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居民醫保轉職工醫保 淄博醫療保險關系轉入要求

淄博醫療保險關系轉入要求:
因醫療保險關系跨統籌地區變動,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入的參保職工 。
關于淄博大病保險制度:
【淄博市居民醫保轉職工醫保 淄博醫療保險關系轉入要求】大病保險原有特殊療效藥品支付政策調整為,起付標準 2 萬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支付 80%,一個醫療年度內每人最高支付 40 萬元 。對治療戈謝病、龐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種罕見病必需的特殊療效藥品費用制定單獨的支付政策,單獨列支費用,起付標準為 2 萬元,2 萬元-40 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 80%,40 萬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 85%,一個醫療年度內每人最高支付 90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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