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市直公立醫院招聘 臨沂市直醫療工作人員招聘報名須知( 二 )


應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 , 還須按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如: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或其他資格證書等) 。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同時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 。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 , 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 , 視為棄權 。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人員 , 取消其面試資格 。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 ,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含)以上 , 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在臨沂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另行通知 。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
公立醫院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 , 達到或超過計劃招聘人數的 , 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 , 可不再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
1、筆試
醫療類崗位筆試只考一科 ,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 , 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 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等5類分別命題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
筆試時間:與《準考證》打印時間一并在臨沂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另行通知 。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
筆試成績公布后 , 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 ,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 。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定面試人數比例的 , 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
2、面試
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 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 , 分用人單位和崗位 , 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以后 , 對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如用人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 , 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 , 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在臨沂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向社會公布 。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 , 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經審核 , 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 , 不再繳納面試考務費 。
四、簽訂聘用合同和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 , 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 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 , 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 , 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 , 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其中 , 應聘合并招聘崗位的 ,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崗位 。總成績相同的 , 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選崗 , 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 , 抽簽決定選崗先后次序) 。因放棄選崗產生的崗位空缺 , 不再遞補 。聘用單位一旦確定 , 不得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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