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新增醫療服務項目需要立項嗎,具體價格如何確定?如何實現醫保結算支付?
答:疫情期間,用于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新增醫療服務項目,不需要經過新增項目立項程序,可由定點救治醫療機構直接確定使用,具體價格按照成本測算定價原則自行定價,不得偏離成本過高定價 。由醫保經辦機構納入醫保結算系統, 賦予結算編碼,醫療機構對應結算 。【用于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怎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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