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能否以勞動者故意傳播傳染病病毒被追究刑事責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故意傳播傳染病病毒構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六)項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
【濰坊用人單位能否以勞動者故意傳播傳染病病毒被追究刑事責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相關經驗推薦
- 濰坊因疫情防控用人單位決定推遲復工或勞動者無法按時返工期間,應如何處理?
- 濰坊離婚證辦理條件 濰坊辦理離婚手續在哪辦理?
- 濰坊內地居民離婚證辦理材料 濰坊市濰城區離婚去哪辦理
- 濰坊濱海客運恢復情況 濰坊港客運最新消息
- 濰坊城區哪些公交恢復了? 濰坊公交調整
- 濰坊城區汽車恢復了嗎? 濰坊汽車城在哪個位置
- 濰坊壽光公交恢復了嗎 壽光公交車什么時候恢復正常
- 濰坊到壽光回程車電話 濰坊壽光客運恢復了嗎
- 臨朐客運都恢復了嗎 濰坊到臨朐的客車開通了嗎
- 濰坊健康碼公眾號 濰坊臨朐的怎么申請健康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