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有哪些 濰坊領取失業金的流程

辦理流程
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
2.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
3.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
辦理材料
1 .本人身份證及戶口本;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寸)四張;
3.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4.求職證明(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 失業證》 。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濰坊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有哪些 濰坊領取失業金的流程】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辦理時限及地點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濰坊各區社保局
領取標準
失業金標準:
失業保險金按濰坊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但不得高于陽江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低于陽江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
2017年11月起:濰坊失業金標準為1080元 。
領取期限:
繳費年限滿一年至四年,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增加1個月,最長為2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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