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居住證辦理條件 煙臺居住證申請辦理流程及要求

煙臺居住證申領要求及方法: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登錄“山東公安民生服務在線”或“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據實填報流動人口信息,并于10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
流動人口也可以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寫《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登記表》,申報居住登記 。
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居住地設區市市區或者縣(市)內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時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
【煙臺居住證辦理條件 煙臺居住證申請辦理流程及要求】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在同一設區市市區或者同一縣(市)內不同地址連續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的,居住時間連續計算;居住登記信息注銷后在同一設區市市區或者同一縣(市)內重新登記的,居住時間自重新登記之日起連續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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