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居民醫保高血壓糖尿病兩病保障政策

煙臺居民“高血壓、糖尿病”兩病保障政策
1.“兩病”管理
“兩病”患者的門診保障管理標準以醫學診斷標準為依據 。符合“兩病”準入標準的參保居民,需提供明確的一級及以上醫院規范的門診病歷原件或有效住院病歷復印件、相關檢查檢驗報告單 。在“兩病”政策實施前已經醫療機構確診的,可提供既往診斷明確的門診病歷原件或有效住院病歷復印件及相關檢查檢驗報告單進行申請 。符合政策規定的“兩病”患者提交有效資料后,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其辦理建檔、管理手續 。
【煙臺居民醫保高血壓糖尿病兩病保障政策】2.待遇保障
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藥費按50%比例支付,不設起付標準 。醫保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為:高血壓患者一檔繳費的200元、二檔繳費的300元,糖尿病患者一檔繳費的300元、二檔繳費的400元,同時患有上述兩種疾病的患者一檔繳費的400元、二檔繳費的500元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