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3周歲內臺灣出生新生兒上戶材料 衡陽市新生兒辦戶口

衡陽3周歲內臺灣出生新生兒上戶材料
1、臺灣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 (必須)
2、小孩隨父或隨母落戶一方的居民戶口簿 (必須)
3、結婚證或非婚生育說明 (必須)
4、臺灣戶籍部門出具的該子女未取得臺灣戶籍的證明(父母一方是臺灣戶籍居民的須提供) (非必須)
5、其他材料 (非必須)
【申請條件】
(一)新生兒(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戶口登記,按隨父隨母自愿選擇原則,在其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登記戶口 。新生兒父母一方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戶口登記機關無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落集體戶口學生的,隨另一方登記戶口 。新生兒父母均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戶口登記機關無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落集體戶口學生的,可以在新生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登記戶口 。女士官新生兒也可以在女士官駐地登記戶口 。
【衡陽3周歲內臺灣出生新生兒上戶材料 衡陽市新生兒辦戶口】(二)新生兒(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出生后1個月以內,由其監護人或戶主按照落戶原則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兒出生后未在1個月內申報登記,但申報登記時未滿3周歲的,仍按“出生登記”規定辦理;申報登記時年滿3周歲的,按“戶口補登”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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