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 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179號( 二 )


本條第一款費用的具體范圍和標準,由省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價格、衛生健康等行政部門制定 。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按規定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醫療費用 。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男職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按規定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醫療費用的50% 。
第四章 生育保險管理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職工必須到定點醫療機構(含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
用人單位職工進行本辦法第十一條范圍內的生育、節育的,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發的社會保障卡或者其他相關資料,在規定范圍和標準內免付費用(掛號費除外),其費用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超出規定范圍和標準的費用,由職工個人負擔 。
第十五條 生育津貼、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領 。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出具的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證明;
(二)本人的身份證;
(三)出生醫學證明;
(四)是失業婦女的,提交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的失業證;
(五)受委托代為申領的,提交申領人出具的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
(六)省醫療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
任何人不得提供虛假材料冒領或者多領生育津貼、一次性生育補助金 。
第十六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職工享受生育津貼、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的條件進行審核 。對符合條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標準,并予以一次性計發;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
第十七條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認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支付生育保險費用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
第十八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與用人單位職工結算醫療費用 。
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出具虛假證明或者偽造病歷 。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時,需要醫療機構出具有關證明和病情證明的,醫療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依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湖南省實施〈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辦法》處理 。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協議醫療機構等單位或者參保人員,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生育保險基金支出或者待遇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
第二十一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生育保險基金損失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追回損失的生育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政務處分 。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生育保險業務所需的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在預算中安排 。
第二十三條 職工因生育、采取避孕節育措施依法享受的待遇,本辦法沒有規定的,按照原有規定辦理 。
【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 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1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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