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城鎮職工醫保享受待遇一覽 岳陽城鎮職工醫保享受待遇一覽表查詢


4、按比例分段自付標準
四、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保待遇繳費年限
累計繳費年限男滿30年、女滿25年(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本省實際繳費年限不低于10年,且達到國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男滿60周歲,女干部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方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保待遇 。
五、醫保基金構成
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開運行 。
(一)個人賬戶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統籌基金賬戶,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 。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原則上按下列比例劃入職工個人賬戶:45歲以下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0.7%左右劃入個人賬戶;46歲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1.2%左右劃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按繳費單位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4%左右劃入個人賬戶,但本人退休費高于繳費單位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費的3.4%左右劃入個人賬戶 。具體劃入比例由各統籌地區確定,但必須控制在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 。個人賬戶用于支付門診醫療費和住院醫療費中的個人自付部分 。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一般不得提取現金 。職工調動工作時,其個人賬戶隨工作關系一并劃轉,并繼續使用 。
個人賬戶查詢方式:可在省醫保局官微“湘醫保”上進行查詢 。
(二)統籌基金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扣除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即為基本醫保統籌基金 。統籌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及特定檢查項目的醫療費 。
六、報銷待遇
【岳陽城鎮職工醫保享受待遇一覽 岳陽城鎮職工醫保享受待遇一覽表查詢】當年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為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為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對于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或個人自付;當年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個人按規定比例共同分擔 。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從全省總體情況看,住院保障方面,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在80%左右;門診保障方面,將部分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納入了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具體政策需咨詢參保地醫保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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