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岳陽樓區失業金領取標準

2020岳陽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一)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一直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的50%(市本級:693元/月) 。
(二)2020年3到12月,其他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的20% (市本級277元/月) 。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出現以上停發失業補助金情形,領金人員須及時向經辦機構報告備案,并主動退還違規領取的失業補助金,隱瞞不報造成基金損失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按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情形依法嚴肅處理 。
【岳陽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岳陽樓區失業金領取標準】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入(轉出),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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