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上牌電動車在宜昌使用需不需要換牌照?

在外省已經登記的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用換牌照
需要遵守《宜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通行規定,安全文明駕駛 。
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
一是按照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的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定義,合標的電動自行車是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其主要區分標準為:具有腳踏騎行能力;具有電驅動、電助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v;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若不符合以上國家標準的,則為非標電動自行車 。

二是您的電動自行車若取得了3C認證的合格證的就是合標電動自行車 。若您的行駛證上注明的發證日期是2019年4月XX日、有效期止為2022年4月30日的就是非標電動自行車 。
查詢電動車是否取得3C認證的合格證
前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點擊進入)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
方式一:進入主頁,點擊【服務】欄→【我要查】→【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電動自行車3C認證查詢 。
【外地上牌電動車在宜昌使用需不需要換牌照?】方式二:【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點擊進入)進行電動自行車3C認證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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