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醫保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指引

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的通知》(江府辦〔2017〕4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 , 結合實際情況 , 開平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可通過以下方式變更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開平醫保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指引】一、辦理對象
開平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 。
二、辦理時間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三、辦理方式
(一)現場辦理
參保人可在江門各定點醫療機構、開平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還可在開平市各鎮(街)公共服務中心辦理 。
(二)自助辦理
微信掃二維碼按指引提交相關資料(12月31日17:30截止) 。

開平醫保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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