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音樂監管落地,音樂行業“明天會更好”?( 二 )



?版權方將選擇具備多元價值的平臺 , 平臺將激發版權維度以外的競爭


值得注意的是 , 市場監管總局仍賦予獨家授權模式發揮作用的空間 , 允許保留一定形式下部分獨家授權 , 《決定書》規定 , 與獨立音樂人的獨家合作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 與新歌首發的獨家合作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
如何看待新歌首發三十天和允許一定條件下音樂人獨家合作?筆者認為 , 這對于平臺、唱片公司、音樂廠牌、音樂人來說 , 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
對于上游音樂版權方而言 , 唱片公司、廠牌、音樂人與平臺的合作模式將進一步升級 , 呈現多樣化態勢 。 顯而易見 , 單一app的局限性將越發明顯 , 只有完善生態能將音樂內容價值最大化的平臺 , 才能在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 。
事實上 , 長期以來 , 音樂版權的競爭除了看得見的“金額”之外 , 也在考驗著平臺的“價值觀” , 誰真正尊重音樂行業的基本原則 , 尊重正版化、尊重音樂有價、尊重音樂付費 , 誰就將贏得行業尊重 。
對于平臺而言 , 在此次監管對音樂版權授權模式調整后 , 勢必將進一步激發版權維度以外的競爭 。
激勵網絡音樂平臺不斷創新 , 激活發展活力 , 提供多元化、個性化服務體驗 , 塑造平臺的獨有特色和優勢 。 例如:通過算法和技術方面的創新 , 精準推送用戶喜愛的歌曲 , 用以滿足消費者不斷提升的多樣化及個性化用戶需求 , 為用戶創造更優質和超乎想象的音樂娛樂體驗 。
騰訊音樂監管落地,音樂行業“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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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exels

輕裝上陣 , 中國音樂行業醞釀新一輪大發展

在筆者看來 , 監管的目的不是限制和懲罰 , 而是有效減少對市場的不利影響 , 助力行業盡快恢復健康有序競爭 。
事實上 , 從2015年“最嚴版權令”的頒布到近期《著作權法》新修改 , 在監管與行業發展的多重推動下 , 獨家版權授權模式已逐步升級為“獨家與非獨家并舉”的合作共創模式 , 音樂內容的價值釋放路徑也已從早期單純的版權授權進入了多元場景和生態的聯動共創 。
而此次監管措施之后 , 中國音樂行業邁入音樂版權更加開放的時代 , 并且 , 單一的版權采購也逐步轉向內容共創模式 。
此外 , 此次監管還將糾正數字音樂行業一直以來的通病:“高額保底” , 音樂版權成本將回歸理性 , 為平臺與行業減負 。
近年來 , 持續走高的版權費用導致中國網絡音樂平臺在音樂業務經營過程中嚴重入不敷出 , 繼而制約了中國音樂產業整體的可持續發展 。 究其根源 , 高額的保底金制度難辭其咎 , 加之我國音樂行業尚不具備成熟的付費機制 , 眾多消費者未形成持續的、良好的付費習慣 , 導致各網絡音樂平臺在不得不向上游版權方支付高昂版權費用的同時 , 卻依然要面對“造血功能”不足的窘境 。
據此 , 本案中市場監管總局力求通過糾正高昂版權授權費用這一行業通病 , 意圖引導音樂版權費用基于現實情況 , 回歸理性軌道 。
為平臺減負 , 也代表著為行業減負 , 將助力中國音樂行業跨過發展瓶頸 , 步入新的發展軌道 。
中國音樂行業近年來正在經歷大發展時代 。 在2014年 , 中國音樂市場(錄制音樂)在全球排名僅19位 , 中國音樂市場邁入大發展時代 , 在2015-2019年 , 在全球排名持續提升 , 在2018年首次躋身全球前10 , 在2020年位于全球第7位 , 并且 , 發展增速領跑全球各個區域市場 。 中國數字音樂的大發展 , 也推動了全球音樂產業的復蘇 。 同樣是在2014年 , 全球音樂市場(錄制音樂)收入達到21世紀以來的最低值 , 在2015年觸底反彈開始復蘇增長 , 這其中 , 中國音樂行業的大發展不可忽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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