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音樂監管落地,音樂行業“明天會更好”?

在電商和直播行業之后 , 平臺經濟監管來到了數字音樂領域 。
7月24日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一案發布公告:因交易“應報未報”對騰訊處以50萬元罰款 , 同時附加一定條件 , 對原有音樂版權授權模式進行調整 , 允許保留一定形式下部分獨家授權 。
對此 , 騰訊發布公告回應表示將認真遵守決定 , 嚴格落實監管要求 , 依法合規經營 , 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 維護市場的良性競爭 。
騰訊音樂方面也回應“全面誠懇接受” , 并將持續強化依法經營 , 不斷加強合規體系建設 , 立足行業的創新與發展 , 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 為廣大用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 促進數字音樂事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
此次監管意義重大 , 對互聯網平臺經濟和中國音樂行業的未來都有深遠影響 。 據悉 , 該案件是市場監管總局追溯“未依法申報”案件中 , 首個“附條件” , 也即:采取必要措施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經營者集中案件 , 對于規范互聯網行業的投并活動具有指導意義 。
此外 , 于音樂行業而言 , 對音樂版權授權模式的部分調整 , 保留一定條件下的音樂人與新歌獨家合作模式 , 一方面將實現創作者、版權方與平臺合作方式的又一次升級 , 另一方面也能激勵各平臺之間展開非版權維度的各項競爭 。 在維護網絡音樂行業的公平競爭秩序的前提下 , 或將推動中國音樂新一輪的創新變革 , 保障未來長期健康發展 。

平臺經濟監管進入數字音樂領域 , 監管更精細化


值得注意的是 , 此次對于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一案的監管 , 是繼阿里“二選一”和“斗魚虎牙合并案”之后 , 監管部門在平臺經濟另一細分領域“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精準管理案例 。
據悉 , 該案件是市場監管總局追溯“未依法申報”案件中 , 首個“附條件” , 也即:采取必要措施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經營者集中案件 , 既以法律法規為裁定準尺 , 又考慮到具體案例的實際情況 , 通過合比例性的處理介入 , 對涉事企業實際運營精準干預和有效限制 , 既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 也避免了過度干預 。
而當平臺經濟監管進入數字音樂領域 , 再一次展現了監管機構執法手段的多樣化 。
音樂與電商、直播領域并不盡相同 , 此次監管在解決競爭顧慮的同時 , 兼顧了產業特殊性 。 作為交易獲批準附加條件 , 此案將對原有音樂版權授權模式進行調整 , 允許保留一定形式下部分獨家授權 。 《決定書》規定 , 與獨立音樂人的獨家合作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 與新歌首發的獨家合作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
此次監管 , 仍賦予獨家授權模式發揮作用的空間 , 避免了將這一模式本身“一棒子打死” 。 可以說 , 這種方式在確保各平臺所保留的獨家版權不會實質性影響市場競爭的基礎上 , 充分考慮了當今中國音樂產業發展的特殊性 。

騰訊音樂監管落地,音樂行業“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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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exels
對于此案的監管 , 總局“金額罰款”結合“行為調整”并舉 , 反映了監管能力與理念的不斷升級 , 提升了行政執法的威懾力;兼顧行業規范與長遠發展的綜合性考量 , 有效解決市場競爭顧慮、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同時 , 尊重版權行業特殊性與從業者利益 。 既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 也避免了過度干預 。 對于行業具有總體示范效果 , 且有利于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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