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 肥東縣2023年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實施細則

為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促進學校自主發展,引導學校形成辦學特色,實現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細則 。
一、招生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
(二)學校自主原則 。
(三)考生自愿原則 。
(四)擇優錄取原則 。
二、招生項目和基本條件
(一)體育類 。
單項項目為田徑、羽毛球項目為初中階段獲省或市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單項競賽個人項目省級前六名、市級前三名、縣級第一名的考生 。招生條件由招生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并報縣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及時公布 。
(二)科技類 。
招生項目為青少年科技創新 。招生基本條件為,在初中階段獲由國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主辦的“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創新成果競賽項目縣級一等獎、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
(三)藝術類 。
藝術類招生條件由各學校制定并經縣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公布實施 。
(四)校園足球類 。
招生基本條件為:初中階段在國家注冊的校園足球隊員,省級足球比賽前六名、市級足球比賽前四名或縣級足球比賽前兩名的隊員或經畢業學校推薦具有足球運動特長的考生(須提供教練員出具的實證材料并加蓋畢業學校公章) 。
三、招生學校和人數
類別
項目
招生學校及人數
體育類
【試行 肥東縣2023年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實施細則】田徑
肥東一中(8人)
體育類
足球
肥東一中(10人)
藝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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