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泰順2023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對象+人數+報名方式

溫州泰順2023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培養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的高素質教師隊伍,經泰順縣人民政府同意,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3〕80號)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的通知》(浙教辦師〔2023〕167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泰順縣2023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泰順縣戶籍,參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填報定向培養志愿被錄取,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
二、招生計劃
2023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計劃為10名,其中高中學科教師7名、初中學科教師3名 。

溫州泰順2023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對象+人數+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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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錄取程序
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具體程序如下:
【溫州泰順2023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對象+人數+報名方式】(一)填報志愿 。
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第一專業志愿填報 。詳情請及時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
(二)面試、體檢 。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按照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向有關高校提供考生名單,并由相關高校將名單抄告縣教育局,縣教育局根據高校提供的名單,對考生戶籍進行審核,組織考生面試、體檢,面試成績分合格或不合格兩檔,體檢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
(三)公示 。
面試和體檢均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名單,并在泰順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ts.gov.cn/)公示3天 。
(四)簽訂協議 。
公示無異議后,縣教育局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考生、培養高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相關高校 。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缺額計劃1:1比例依次遞補,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
(五)錄取 。
各相關高校在全省統一規定時間內,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相關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未錄取者不影響普通類正常錄取 。
(六)備案 。
錄取工作結束后,相關高校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
四、培養經費
被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費由學生本人先行繳納,等畢業到崗后再由縣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其他費用自理 。
五、就業政策
2023年入學的定向培養師范生按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師范院校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后,經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對符合條件的定向培養師范生由縣教育局統一調配到具有事業編制的學校任教,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其中初中學科教師調配到鄉鎮學校任教,高中學科教師調配到高中學校任教 。定向培養生在本縣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10年 。
定向培養生若未按時畢業、畢業后不回泰順工作或不服從分配或未滿服務年限的均視為違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 。具體事項在定向培養協議中約定 。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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