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十五天可以去探視嗎 拘留十五天可以探視嗎?


如果是刑事拘留不可以探視,如果是行政拘留則可以探視 。法律規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信、會見權利 。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信、會見管理規定 。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六條,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 。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被拘留十五天可以去探視嗎 拘留十五天可以探視嗎?】《刑事訴訟法》第85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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