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契稅2021年9月1日新政策( 二 )


八、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稅收征管過程中知悉的個人的身份信息、婚姻登記信息、不動產權屬登記信息、納稅申報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信息不屬于保密信息范圍,稅務機關可依法處理 。
九、各地稅務機關應與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加強協作,采用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等模式,持續優化契稅申報繳納流程,共同做好契稅征收與房地產管理銜接工作 。
十、本公告要求納稅人提交的資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能夠通過信息共享即時查驗的,可公告明確不再要求納稅人提交 。
十一、本公告所稱納稅人身份證件是指:單位納稅人為營業執照,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者其他有效登記證書;個人納稅人中,自然人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證件,個體工商戶為營業執照 。
十二、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度膹U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契稅文件目錄》(附件3)所列文件或條款同時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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