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有穩定住所市 洛陽居住怎么樣

穩定住所(市(縣)外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遷入人員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房屋買賣協議和收據,且該房屋具備居住條件(提交在該房屋居住的水、電、氣、暖等交費憑據之一);
(4)戶口簿上不能顯示關系的,通過相關信息核查雙方親屬關系 。
辦理依據:《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洛政辦[2019]64號) 。
審批流程:戶籍民警受理后,由社區民警出具房屋標準地址,戶籍民警將所需材料錄入電子檔案,縣級治安(戶政)部門審核人在20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派出所戶籍民警打印準遷證 。
審批權限:縣級治安(戶政)部門審核人審批 。
【洛陽有穩定住所市 洛陽居住怎么樣】審批時限:受理之日起 2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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