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辦理殘疾證有什么流程 河北省邢臺市傷殘鑒定

1.申請
申請人或監護人通過現場或網上提出辦證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評定表,選擇申請殘疾類別 。申請智力、精神殘疾人證和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 。殘疾人證注銷未滿一年的,原則上不得重新申請 。
2.受理
經常居住地縣級殘聯工作人員審核申請信息及相關材料 。核實無誤,為申請人指定殘疾評定機構,同時現場告知或通過系統反饋告知申請人到指定殘疾評定機構進行殘疾評定 。各省(區、市)殘聯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受理“跨省通辦”殘疾人證新辦的相關要求 。
【邢臺市辦理殘疾證有什么流程 河北省邢臺市傷殘鑒定】3.殘疾評定
申請人到經常居住地指定的機構進行殘疾評定 。申請人對經常居住地殘疾評定機構所作出的評定結論有異議的,按照經常居住地殘疾人證管理的有關規定申請復評 。
評定費用原則上由申請人個人承擔 。經常居住地、戶籍地對減免評定費用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
4.經常居住地公示
殘疾評定結論認定申請人符合殘疾標準的,由經常居住地縣級殘聯組織進行公示 。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則上不予公示 。公示完成后,經常居住地縣級殘聯工作人員將公示結果錄入系統 。公示無異議的,相關材料流轉到申請人戶籍地縣級殘聯 。
5.戶籍地審批、制證
戶籍地縣級殘聯工作人員登錄系統,確認申請人殘疾人證辦理屬于其權限范圍后,審核申請人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表、監護人證明、殘疾評定結論、公示結果等相關信息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批準,打印制作殘疾人證 。
戶籍地縣級殘聯確認申請人殘疾人證辦理不在其權限范圍的,退回經常居住地殘聯 。經常居住地縣級殘聯聯系申請人,重新確定辦理權限殘聯 。
6.殘疾人證發放
戶籍地縣級殘聯打印制作殘疾人證后,通過快遞方式,將殘疾人證郵寄到申請人指定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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