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初中招生2020 嘉興海寧2022高中招生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海寧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嘉興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2〕11號)和《關于下達2022年高中段招生計劃的通知》(海教〔2022〕5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
一、招生原則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和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 。
二、志愿填報
在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公布后,除提前批錄取外的其他初中畢業生升學均須填報志愿,由學生根據本人意愿和各校的招生計劃自主選擇,志愿一旦確認,一律不得更改 。
三、錄取批次
今年海寧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共分三個批次 。
1.提前批
海寧市高級中學名額分配定向招生384名;海寧市第一中學、海寧市第二高級中學名額分配定向招生各90名學生 。
2.第一批
海寧市高級中學256名,海寧市第一中學630名,海寧市第二高級中學180名 。各校招生計劃均含特長生和特招生 。
若上述學校在名額分配定向招生階段招生計劃人數未錄滿的,則相應空余學位自動轉到該批次統一線上錄取 。
3.第二批
海寧市紫微高級中學540名,海寧中學360名,海寧市南苑中學270名,宏達高級中學540名(其中在本市招生270名) 。各校招生計劃均含特長生和特招生 。
四、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是在達到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據學生的志愿、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
2.為方便考生填報普高志愿,將公布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各分數段的人數情況 。對總分并列的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學科合計成績進行排名,成績高者列前;如再并列,則先后依科學、歷史與社會·道德與法治的次序分別進行排名,成績高者列前 。公布成績時,將向考生本人公布其在并列人數中的名次 。錄取中,如出現因總分并列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則按考生名次進行錄取 。
3.特長生(含特招生,下同) 。各相關普通高中繼續招收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 。招生學校將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審核,經同意后公布并實施 。海寧中學美術特色班繼續實行“三位一體”招生 。特長生由招生學校負責專業測試,并在高中填報志愿錄取前,向中招辦上報擬錄取或入圍的特長生名單 。中招辦將根據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和學校的招生辦法擇優錄取 。被錄取的特長生要與學校簽訂培養協議,并有義務代表學校參加相關競賽和活動 。
五、招生紀律和要求
1.加強招生宣傳 。各招生學校應按照市中招辦規定的途徑、方式進行招生宣傳,宣傳學校自身辦學特色、辦學質量,不做虛假宣傳,不貶低其他學校 。各初中學校要協助各普通高中進行招生宣傳,共同做好初升高工作,確保完成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
2.做好持證殘疾學生的升學工作 。要切實做好符合條件的持有殘疾證的考生升學工作 。各初中學校要認真做好全面調查摸底,加強教育動員,并積極向各普通高中推薦,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升學零放棄 。各普通高中不得拒絕招收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要努力創造條件,便于殘疾學生的在校學習與生活 。7月10日前,各初中學校須將持有殘疾證的考生的升學情況報基教科,9月10日前,各普通高中須將持有殘疾證的新生的學籍注冊情況報基教科 。
3.嚴格實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 。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和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 。本市各招生學校的招生簡章必須經市教育局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各初中學校和教師必須及時如實向學生公開招生學校的招生信息,必須將市教育局下發的招生資料及時發放到每位考生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