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醫院起付標準 河北省住院起付標準是多少

2020年12月21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與河北省財政廳聯合發布調整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將明確住院起付標準的要求,詳細內容如下:
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在一、二、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500元、650元、800元 。
職工一個年度內在同一級別醫療機構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醫療費超過起付標準的,在所住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基礎上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
【河北省醫院起付標準 河北省住院起付標準是多少】此外通知中還提出關于調整住院報銷比例、調整異地住院報銷比例的有關規定,點擊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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