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戶籍地小升初 戶籍不在閩清怎么回戶籍地升初中

1.戶籍在福州地區外、在我縣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 , 如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 , 應在就讀小學參加畢業考后 , 由學生家長持戶口本和身份證于7月15日前到我局初幼教科領取學生檔案回戶籍地教育局報名 。
2.戶籍在本縣外福州地區內 , 需跨縣回戶籍地升學的學生領取檔案程序如下:
(1)到戶籍所在地縣(區)教育局初教科開具提檔介紹信;
【回戶籍地小升初 戶籍不在閩清怎么回戶籍地升初中】(2)憑介紹信 , 到就讀學校屬地教育局初教科領取學生檔案;
(3)家長將學生檔案交于戶籍地教育局初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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