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沈陽人才認定政策依據+認定標準

一、政策依據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沈陽市人才認定辦法>的通知》(沈人社發〔2021〕26號)
二、認定層次
分為4個層次:頂尖人才(A類)、杰出人才(B類)、領軍人才(C類)、拔尖人才(D類),其中,A、B、C類作為高層次人才 。
三、基本條件和認定范圍
【2021沈陽人才認定政策依據+認定標準】申請人需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學術技術、經營管理水平得到社會和行業認可 。
全職在沈工作人才、柔性引進人才、有意來沈的外埠人才均可提出認定申請(黨、政、群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除外) 。
四、認定標準
(一)為提高認定效率,按照各地通行做法,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了《沈陽市人才認定標準》,對各行業領域具有一定權威性、影響力、公認度的業績、貢獻、榮譽等,采用有限列舉的方式,明確各層次人才共性認定標準 。《認定標準》作為各層次人才認定的參照基準,不涵蓋所有人才,不定期調整更新 。
(二)對于《認定標準》中難以明確界定的,確有特殊才能的實用人才、專門人才等,達到相應層次人才水平,且年度工資薪金原則上不低于30萬元,由行業知名專家舉薦的,可提出認定申請,由“鏈主”企業自主認定,或由市人社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鏈主”單位、中介組織等共同進行評審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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