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住院直接結算經辦規程政策解讀( 二 )


(四)明確預付金管理工作內容 。明確跨省異地就醫預付金原則上按可支付上年度6個月跨省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的額度核定 , 每年清算一次 。建立預付金預警和調增機制 , 預付金使用率達到90%及以上時 , 為紅色預警 , 就醫省份可以申請跨省異地就醫預付金緊急調增 , 細化了預付金調增流程和時限 。
(五)規范醫療費用清算流程 。明確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費用清算由省級經辦機構與外省(市)據實劃撥 , 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費用清算 , 由省級醫保經辦機構統一組織省內各統籌區之間進行軋差清算 , 進一步規范醫療費用清算流程及時限 。
(六)規范基金財務管理 。明確省級財政部門設立異地就醫結算專戶(跨省) , 省級醫保經辦機構設立“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專戶” , 市級醫保經辦機構設立“市級異地就醫結算專戶” 。結合工作實際 , 完善了異地就醫會計核算賬務處理 , 規范異地就醫基金財務管理 , 確保基金安全運行 。
(七)建立異地就醫業務協同管理工作機制 。明確依托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業務系統模塊和國家醫保異地備案小程序 , 建立異地就醫結算費用協查、問題協同處理和信息共享等三項異地就醫業務協同管理工作機制 , 明確工作內容 , 強化異地就醫結算業務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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