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育津貼領取繳費年限規定

時長規定:連續繳費一年
領取對象/條件:在江西省范圍內女職工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含合并實施前的生育保險繳費時限)且進行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時處于正常繳費狀態的,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
怎么領取?
(1)靈活就業人員直接發放給個人 。
【南昌生育津貼領取繳費年限規定】(2)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工資且工資標準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貼計發標準的,職工不再領取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工資但工資標準低于生育津貼計發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發放工資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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