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醫保家人共用操作步驟 鄭州家庭醫保共濟使用說明

鄭州家庭醫保共濟使用說明
日前鄭州市發布了《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鄭政辦〔2022〕47號),鄭州市可支持家庭成員共濟結算,即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
共濟原理
1、就診人B結算時想用A醫保賬戶的錢,A需要在綁定平臺綁定就診人B,用B的信息開處方,刷B的醫保卡結算 。
2、支付時系統先用B的居民醫保統籌(報銷額度),再自動關聯到A的賬戶余額共濟支付 。
(例如:B就診的門診費用為100元,B的居民醫保國家報銷65元,統籌報銷后的35元自費部分從A職工醫保賬戶余額中扣除 。)
3、就診人B必須為城鄉居民醫保,被綁定人A必須為城鎮職工醫保,才能使用家庭共濟 。
綁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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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醫保家人共用操作步驟 鄭州家庭醫保共濟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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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醫保家人共用操作步驟 鄭州家庭醫保共濟使用說明】在支付寶或微信上搜索“河南醫保”進入小程序,在“我要辦”模塊把“家庭信息維護”、“家庭成員信息維護”、“家庭成員綁定信息維護”三項信息維護且綁定即可,大約1-2小時后可以結算支付(實際時間可能小于該時間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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