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唐山城鄉居民門診統籌累計支付額度清零

城鄉居民門診統籌累計支付額度年底清零
根據唐山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唐醫保字[2021]39號)文件規定,“2022年1月1日起,門診統籌不設起付標準,支付比例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50元;不再累計計算年度支付額度,累計支付額度全部清零 。原規定的年度支付額度累計政策執行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2月31日),參保居民可繼續使用累計支付額度,2022年1月1日起,原累計的支付額度全部清零 。”
【2022年1月1日起唐山城鄉居民門診統籌累計支付額度清零】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基金支付額度用于支付在開通居民醫保的定點鄉鎮衛生院、納入一體化管理的行政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 。隨著省內無異地政策實施后,參保居民也可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享受門診統籌待遇,望廣大參保居民及時知曉、享受門診統籌報銷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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