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人可提取公積金加裝住宅電梯?

為響應改善多層住宅居住條件的民生需求,減輕職工家庭加裝電梯的經濟壓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期發布了《關于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通知》,將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請提取呢?
按照本市對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相關規定加裝電梯項目正式施工且已先行支付建設資金的業主(產權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不足時可以申請提取業主本人直系血親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用于加裝電梯中個人支付的建設資金 。
需要什么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和關系證明材料原件提取申請入身份證件;提取申請人非業主本人時,還應當提供業主的身份證件以及關系證明材料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
1)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2)業主簽訂的加裝電梯(費用分推)協議以及電梯建設分旌用的實際支付憑證或其他可證明業主支付電梯建設費用的材料 。
【上海哪些人可提取公積金加裝住宅電梯?】3、申請人本入名下的本市銀行借記卡 。其中第2條第(2)頂提取原因證明材料中業主簽訂的加裝電梯(費用分推)協議”是指在意見征詢期間業主簽字同意加裝電梯的協議以及加裝電梯的費用分推明細等 。“建設費用實際支付憑證"是指與“業主簽訂的加裝電梯(費用分摧)協議"中業主分推電梯建設費用相匹配的資金支付證明,如轉賬證明、發票、收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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