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烏魯木齊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月繳存額上下限一覽

一、調整時間
【2020烏魯木齊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月繳存額上下限一覽】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自2020年6月15日起實施 , 7月31日結束 。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其計算口徑
自2020年7月1日起 , 各單位應以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 , 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
2020年新調入或新參加工作的職工 , 以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
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月17852元 , 依據烏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月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71408÷12×3=17852)元 , 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12%的繳存比例計算月繳存額上限為4284元 。
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620元 , 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網上對外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 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計算月繳存額下限為162元 。
各單位應如實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應予以公示 , 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單位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進行抽查 , 被檢查單位應提供相關部門核定工資基數的有效證明 。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0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12%(取整數值) , 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 , 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 。
四、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 , 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會員代表討論通過 , 并經我中心審核 , 報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 , 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不低于5%)或緩繳 ,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 , 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 , 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 , 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 , 需要提高繳存比例并補繳 。
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單位月繳存額與個人月繳存額兩部分組成 , 均存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月繳存額由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得出 , 個人月繳存額由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得出 , 兩項計算結果分別四舍五入到元相加后為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
六、基數調整注意事項
2020年年度基數調整工作統一采取網上營業廳申報,操作方式 , 流程如下:
1、各繳存單位須在2020年6月住房公積金匯繳核定、入賬后方可調整當年繳存基數 。
2、各繳存單位有比例調整的還須在繳存基數調整前辦理完繳存比例調整 。
3、單位在網上營業廳進行單位年度基數調整工作 , 調整完畢后啟用新基數核定繳存7月份住房公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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