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流程 北京豐臺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 三 )


(此項材料同一單位一個自然年度僅需提供一次 , 即可辦理多人各項業務)
11. 申請人的配偶隨往需提供:
(1) 一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 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配偶在京工作單位6個月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4) 配偶在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配偶單位公章);
(5) 配偶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
12. 申請人18周歲以下的子女可申請隨往 , 需提供:
(1) 一方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4) 若申請人離異 , 子女撫養權歸申請人一方的需出具:離婚證、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等相關材料 。
(二) 按申請條件需提供材料(僅需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1. 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需提供:
(1) 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書面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學位的需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近兩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 由納稅人自行到稅務局窗口打印(納稅記錄需申報單位加蓋單位公章和財務章)(網上系統填報近6個月或近12個月月平均應稅收入);
(4) 單位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 , 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 , 查詢2019年1月至最近月份的個人信息后截屏打印 , 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
2. 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的人員需提供:
(1) 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職稱證書屬考試獲得 , 2017年以前獲得的職稱需提供職稱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屬評審獲得 , 需提供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 近半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 由納稅人自行到稅務局窗口打印 。(納稅記錄需加蓋單位公章和財務章)(網上系統填報近6個月或近12個月月平均應稅收入);
(4) 單位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 , 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 , 查詢2019年1月至最近月份的個人信息后截屏打印 , 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
3. 國家和本市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等類獎項的獲獎人需提供:
(1) 申請人相關獎項的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獲獎相關材料 。
4. 在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型總部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中工作 , 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倍的人員需提供:
(1)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近三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 由納稅人自行到稅務局打印(2019年以前需提供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 , 由納稅人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網站 , 登錄“北京市網上稅務局(自然人版)”進行“個人納稅清單打印”欄目操作、打印)(以上納稅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和財務章)(網上系統填報近三年月平均應稅收入 , 每年度分條填寫);
(3) 單位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 , 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 , 查詢2019年1月至最近月份的個人信息后截屏打印 , 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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