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流程 北京通州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

北京通州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條件+流程)
辦理條件
(一)申請單位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國內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為其聘用的人員申請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在通州區登記注冊滿1年,其中,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2.在通州區繳納稅費滿1年, 近一年納稅額原則上不低于20萬元人民幣或近三年累計納稅額不低于60萬元人民幣(不包含為員工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近一年合法用工人數不低于10人(員工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扣繳應在通州區,且都在申報單位);
4.經營范圍未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范圍且符合通州區產業發展方向;
5.依法經營、信用良好,近一年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 。
(二)申請人條件
個人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由用人單位人事部門統一負責申報 。
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可為本單位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非北京市戶籍員工申請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人為非中國籍或北京市集體戶口、學校臨時戶口的,不在受理范圍之內;國內駐京機構人員、港澳臺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的,按照原有條件和程序辦理) 。
在用人單位連續聘用1年以上、社保繳費基數與個稅申報收入額相符、近12個月每月應稅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2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無刑事犯罪記錄,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可辦理工作居住證: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的人員;
2.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的人員(具體信息參照“北京人才工作網-在線辦事-工作居住證管理-申請工作居住證指南(單位用戶)-“政策解答”第五條“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及相當的資格資質列表”);
3.國家和本市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等類獎項的獲獎人;
4.在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型總部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金融科技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中工作,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倍的人員;
5.在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科技創新主體中工作,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倍的人員;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項發明專利授權或3項其他專利授權或3項軟件著作權登記,其相應知識產權成果在京落地轉化并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人員;
7.近三年累計自主投入超過500萬元人民幣或股權類現金融資大于1000萬元人民幣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納稅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創新創業團隊,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東;
8.對本市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或文化創意貢獻突出且近3年每年納稅額2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人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才資源供求狀況,適時調整納稅額度) 。
辦理流程
(一)單位開戶或跨區信息變更
1.系統操作
單位首次申請開通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的,需登錄北京人才工作網,在“在線辦事”欄目中選擇“工作居住證管理”,進入后單擊“工作居住證聘用單位注冊”,按照系統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
注意:申請單位填報信息應與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信息完全一致,營業執照發生變動的,系統填報信息應及時更新 。申請單位應指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工作居住證業務經辦人,并將其信息登記在系統內“聯系人”一欄,工作居住證業務均應由指定經辦人負責,原則上不接受他人辦理,經辦人發生變化的,申請單位應及時在系統內進行更新,并由經辦人持《經辦人備案表》(模板見附件)到工作居住證受理部門進行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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