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連江縣初中招生政策 2021年連江縣中考招生計劃( 三 )


②民辦九年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學生或家長意愿優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小學部畢業生錄取后仍有剩余計劃面向外校招生的,按第①點規定錄取 。
③填報民辦初中志愿沒有被民辦初中錄取的畢業生,按初招對口方案或劃片方案升學 。
④通過搖號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得申請退檔,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申請退檔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退檔手續需在公辦校對口招生前辦理 。⑤搖號由教育部門統一組織,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
2.招生程序
6月21日0時—6月27日24時,我縣小學畢業的學生,通過“連江縣招生系統”填報兩個民辦中學志愿;縣外回連升學的小學畢業生,7月4日0時-7月8日24時,通過“連江縣招生系統”填報志愿 。
7月19日,第一志愿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完成第一志愿的招生 。
7月22日,第一志愿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搖號招生;已完成第一志愿錄取,但尚有招生計劃余額的民辦學校,視第二志愿報名人數招生(存在兩種情況:①第二志愿報名人數未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②第二志愿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搖號錄取) 。
(十一)回外地升學注意事項回連江縣以外戶籍地升學的學生檔案(密封)一律由學生家長簽收帶走 。福州市內需跨縣(市)區回戶籍地升學的學生領取學生檔案的程序如下:
?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開具介紹信;
?畢業學校憑介紹信將檔案交學生家長;
?學校造冊注明學生去向,讓學生家長簽收,介紹信附后留底備查作為學生去向的依據 。
四、其他事項
1.各小學應將初中招生工作意見傳達到每位小學畢業生和家長,確保學生及家長熟悉招生程序,了解相關政策 。
2.嚴禁初中校擅自招收未經縣教育局審批的學生,違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
3.嚴禁公民辦學校違規開展招生宣傳活動、干擾學生及家長填報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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