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哪類人員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2021年失業補助金保障范圍為2021年1月1日之后失業的參保人員 。2020年失業的參保人員申領失業補助金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結束 。今年只將2021年1月1日之后失業的參保人員列為擴圍政策保障對象 。
蘭州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人員:
1、失業前末次參保地不是蘭州市的;
【蘭州哪類人員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2、已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
3、申領失業補助金時仍以職工身份繳納社會保險的;
4、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5、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6、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7、已領取過失業補助金的 。(已全額退還2020年度失業補助金 , 2021年再次申請且符合申領條件的不在此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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