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師范學院2021招生章程 洛陽師范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二 )


第十條 洛陽師范學院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研判,確定本校分省來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2022年學校招生計劃總規模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解決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數等相關問題 。招生計劃公布有三種形式:一是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學校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河南省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學校招生信息網、洛陽師范學院陽光招生微信公眾平臺、洛陽師范學院陽光招生官方抖音等網絡媒體方式向社會公布,三是通過學校招生簡章、招生宣傳材料等紙質形式向社會公布 。
第十一條 錄取時,男女比例、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錄取工作依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 。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考生檔案投檔至學校后,采用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應專業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同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同分數(不含小數部分)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 。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考生檔案投檔至學校后,采用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各專業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
1.播音、編導類專業錄取規則: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后,①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文化成績40%和專業成績6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數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總分(不含小數部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總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 。②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成績60%和專業成績4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數考生,按高考文化總分(不含小數部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總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 。
2.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后,①美術學、書法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按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數(不含小數部分)考生,按高考文化總分(不含小數部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總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 。②繪畫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數考生,按高考文化總分(不含小數部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總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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