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溫州甌海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全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二 )


4.繳納社保(30 分):在浙江省范圍內累加繳納養老保險 , 每個月計0.5分 , 滿分 30分 。
5.居住年限(30 分):在浙江省范圍內累加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 , 每滿1個月計0.25分 , 滿分30分 。
(二)個性加分
1.特殊身份(5分):烈士家屬、退役軍人、消防指戰員(含退出) , 計5分 。
2.獎勵榮譽(30分):見義勇為、勞動模范、道德模范、甌海(溫州、浙江)好人、工匠大師(區、市、省) , 區(縣) 級10分 , 市級20分 , 省級及以上30分;同類型獎勵榮譽不累加 , 只取最高分 。
3.投資納稅(10分):在甌海區近5年累計繳納個人所得 稅每滿2000元加1分 , 最高限10 分;在甌海區近5年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累計繳納稅費(不包含個人所得稅 , 共同出資的出資人按其個人出資比例分割計算)每滿2萬元加1分 , 最高限10分;投資者稅費未達2萬元的部分或非投資者個人納稅未達2000元的部分按比例折算計分 , 四舍五入 , 取小數點后兩位 。
(三)個性扣分
1.近3年內被強制隔離戒毒、3年內被司法拘留或行政拘留、5年內有刑事犯罪記錄的 , 每項每次扣10分 。
2.近3年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 扣5分 。
3.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 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 扣5分 。

2022溫州甌海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全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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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溫州甌海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全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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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積分入學流程
(一)滿足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入學的必備條件 , 即可參與積分 。
(二)全員積分入學的申請對象在“浙里新市民”完成積分申請后 , 無需再通過溫州市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
(三)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報名時 , 應先查詢居住地所在施教區的學校是否為接納符合條件新市民子女的公辦學校(即招收 第四批的公辦學校) (詳見附件 1) , 如果招收第四批則需填報居住地所在施教區的公辦學校 , 不得跨施教區填報;如果不招收第四批則在居住地所在街道范圍內就近選一所接納符合條件新市民子女的公辦學校填報 。
2022溫州甌海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全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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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與全員積分入學的新市民子女在招生時遵循“積分高者優先”的原則 , 積分排名靠前的新市民子女 , 可自主選擇街道范圍內的高積分優先統籌學校就讀(詳見附件 2) , 放棄則后位替補 , 額滿為止 。
2022溫州甌海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全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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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積分優先統籌招生完成后 , 街道范圍內接納符合條件新市民子女的公辦學校(即招收第四批的公辦學校)在完成第 一、二、三批招生的基礎上 , 其剩余的學額面向已申報的全員積分入學對象招生 , 按照“積分高者優先”和“兼顧志愿學?!钡?原則逐一錄取積分入學對象 , 放棄則后位替補 , 額滿為止 。7月31日前完成積分及入學安排工作 。
09、其他說明
(一)在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達到必備條件的基礎上 , 以其中一人(申報)的積分為準 , 不得交叉合計積分 。
(二)全員積分標準中涉及的證書、榮譽等 , 在 2022 年 5 月 6 日前取得才能有效計分;繳納社保、居住年限計算至 2022 年 5 月 。
(三)租住且工作在甌海的鹿城、龍灣、洞頭戶籍市民子女 ,  參與全員積分入學申報 , 可憑其溫州市區戶籍材料替代浙江省居 住證作為積分入學必備條件;在 2022 年6月15日 —2022年6月21日攜帶積分相關紙質材料到所在街道新居民服務中心提交積分申請 , 其中居住年限經由居住地社區、街道審核蓋章確認后 , 按積分標準納入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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