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及程序 武漢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及程序表( 二 )


(三)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自收到申請資料及審核意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房產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經復審符合條件的,在所在區人民政府政務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發放公租房保障資格證明;經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在漢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申請與審核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經由所在用人單位統一向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用人單位對申請人的工資收入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核對匯總,確保其填報信息真實準確 。
(二)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書面審核,并通過信息數據共享方式對申請人的居住證及落戶情況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存相關信息進行初審 。經初審符合條件的,街道辦事處將申請資料和初審意見報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 。
(三)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自收到申請資料和初審意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房產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經復審符合條件的,在所在區人民政府政務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發放《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發放通知書》;經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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