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2021年沛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二 )


第一階段填報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學校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9日至13日,考生在所在報名點學校打印志愿校對表并簽字確認志愿;
第二階段填報第三批次招生學校志愿,面向未被錄取的學生填報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10日至11日 。填報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于7月15日填報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報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于7月19日填報第2小批征求志愿 。第三批次招生學校志愿及征求志愿由考生憑“口令卡”在網上填報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進行簽字確認 。具體填報時間見考生“口令卡” 。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口令卡”通過網絡填報志愿 。考生和監護人要妥善保管考生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口令卡密碼,因遺失動態口令卡或泄露加密口令所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承擔 。
各學校要保證考生填報志愿的自主權,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報,不得違背考生意愿強迫考生報考指定學校 。因受外界干擾無法正常填報志愿的,考生本人及監護人可在填報志愿的規定時間結束前持準考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到縣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核實后,在縣招辦填報并確認志愿 。同時考生也要慎重選擇和填報志愿,凡投檔后符合學校錄取條件并已錄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檔,不得錄取到其他學校 。考生可通過《2022年徐州市中考指南》、《2022年沛縣中考志愿填報告考生、家長書》、關注沛縣招生辦公室官方微信公眾號“沛縣招生考試”或登錄徐州市招生信息網(www.xzszb.net)等查詢各校的招生計劃、學校代碼、專業代碼和報考的相關要求 。
五、錄取工作
四星級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由縣招辦統一組織,《錄取通知書》由縣招辦統一印制,加蓋縣招辦“錄取專用章”后生效 。高中階段其它學校(計劃)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錄取通知書》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經省教育考試院或市教育考試院加蓋“錄取專用章”后生效,職業類學校的錄取通知書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寄發 。
(一)劃線辦法
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績分別劃定各批次學校最低投檔控制線 。
(二)投檔辦法
在各投檔控制線上,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順序按1∶1向招生學校投檔 。
(三)錄取辦法
1.四星級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招生學校的錄取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從A志愿報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有指標生計劃的普通高中”統招計劃數50%的統招生(簡稱A志愿統招生),確定“有指標生計劃的普通高中”的“A志愿投檔線” 。
第二步,從A志愿報考且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在“A志愿投檔線”下,根據各初中學校分配的指標生計劃數,在該校享受指標生待遇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校指標生加分考生名單,并對這部分考生成績加45分,作為錄取指標生志愿(A志愿)時的分數(錄取B、C志愿時不加分) 。
第三步,將所有填報本批次學校志愿且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按招生計劃的1∶1進行投檔并錄取,產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檔線 。
美育測評成績為C等(含)以上、理化實驗考查合格、綜合素質評價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級高中錄取 。
2.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辦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上綜合考慮考生填報的平行志愿,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按招生計劃的1∶1進行投檔和錄取 。理化實驗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級(含)以上普通高中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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