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救助材料 臺州臨時救助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
身份證件(居住證)
【臨時救助材料 臺州臨時救助申請材料】申請表(含承諾書和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書)
因病申請臨時救助的,需提供醫療費用結算單據
對提交材料不齊備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按規定予以補齊 。
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受理 。對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提供身份證的,可通過便捷方法對其身份進行核實 。
拓展信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
(一)拒絕授權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的;
(二)不配合管理審批機關調查,不說明致困原因的;
(三)隱瞞家庭或個人真實財產、收入以及其他受助情況等,提供虛假證明的;
(四)申請人以同一事由重復申請臨時救助,無正當理由的;
(五)市、縣(市、區)政府認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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