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汽車充電補貼適用對象

上海新能源汽車充電補貼適用對象
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前款所述個人消費者在本市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初次登記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不含二手車) , 開具購車發票 , 并在本市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 , 車輛用途為非營運的 , 可以申請充電補助資金 。
按照《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滬府辦規﹝2018﹞7號)有關要求 , 辦理新能源汽車車輛注冊登記的以下個人消費者:
【上海新能源汽車充電補貼適用對象】(1)本市戶籍居民;
(2)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最近24個月內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滿一年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4)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
上述個人消費者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信用狀況良好;
(2)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自申請購買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 。
使用本市中心城區非經營性客車額度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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