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城鄉醫保參保對象 溫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
(一)具有本統籌地區戶籍的非從業人員;
(二)本統籌地區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冊學生(以下簡稱大學生);
(三)本統籌地區中小學、幼兒園的在冊學生兒童(以下簡稱學生兒童);
【溫州市城鄉醫保參保對象 溫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四)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
城鄉居民醫保費 :由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和政府財政補助組成 , 用于建立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 。其中 , 個人繳費額應達到當地城鄉居民醫保年籌資標準的 30%左右 , 并隨基金收支和待遇調整情況 , 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水平;財政補助部分 , 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 。具體繳費標準由各統籌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
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以戶為單位按年度繳納醫保費 , 城鄉居民在規定時間內繳費后 , 從次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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