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碩士及以上學歷落戶指南

辦理條件:
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或留學回國由教育部或省博士后管理站派遣到哈市的畢業生,可直接辦理落戶 。
申報材料:
報到證或教育部、省人社廳、省博士后管理站的落戶介紹信;
畢業證或學位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已購房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或稅務部門出具的購房發票、購房合同的原件以及復印件 。
承諾時限:材料準備齊全后,派出所一個法定工作日辦結 。
辦理機構:落戶地公安戶籍派出所
【哈爾濱碩士及以上學歷落戶指南】咨詢電話:0451-87661374、87661061、8766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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