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溫州永嘉積分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

永嘉縣新居民申請積分住房租賃補貼條件:
(一)在永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且在我縣就業、居住均滿 1年以上(含),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6個月以上(含),起算時間以縣新居民服務中心公布積分制申請結束日期前為準;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戶口父母在我縣境內無私有房產,申請人無用人單位提供的無償住房且未在我縣享受過其他各類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三)按時按照我縣新居民積分制管理規定申請積分;
(四)房屋租賃合同經租賃房屋所在地鄉鎮(街道)備案(申報)登記確認 。
【2020溫州永嘉積分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新居民積分住房租賃補貼實行定額定量管理,年度保障名額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我縣新居民積分制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新居民數量、年度保障計劃要求等綜合確定,每年向社會公布并集中受理一次 。新居民享受住房租賃補貼保障最長不超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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