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縣2022年小學中學新生入學及劃片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為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
2.初中:2022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
二、招生辦法
(一)小學招生條件 。
對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將根據以下入學條件免試安排入學,禁止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或隨班就讀:
1.本縣戶籍 。
一是劃片招生 。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即學校招生劃片范圍內的戶籍生),按照劃片規定就讀公辦學校 。片區內公辦學校學位資源不足時,依據落戶時間的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在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
二是分類安置 。需跨片區就讀的適齡兒童,采用分類安置的方式進行統籌安排:以下三個條件中,具備一個條件的,安排在居住地相對就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一個條件都不具備的根據縣域內附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實際進行統一調配,學位不足時建議其到戶籍所在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或到縣域內有空余招生計劃數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就讀 。
(1)適齡兒童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或適齡兒童本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在現居住地購置有效房產的 。(提供有效房產證、購房備案登記表、不動產權證)
(2)適齡兒童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現居住地務工的 。(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勞務合同<用工合同>證明,同時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繳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保<“五險”>的證明)
(3)適齡兒童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現居住地經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 。(提供營業執照)
2.外縣戶籍 。
采用分類安置的方式:
同時具備以下(1)和(2)條件的,安排在居住地相對就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具備其中一個條件的根據縣域內附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實際進行統一調配,公辦學位不足時推薦到縣域內有空余招生計劃數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就讀 。
(1)有由現居住地公安部門簽發的適齡兒童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或適齡兒童本人在修文縣域內現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的(不是暫住證或居住證明);我縣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職工的適齡子女,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到縣教育局核驗備案(有居住證的在網上自行報名,無居住證的必須到居住地所在中心校登記網上報名導入模板) 。
(2)以下條件至少具備一條:
①適齡兒童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或適齡兒童本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在現居住地購置有效房產的 。(提供有效房產證、購房備案登記表或不動產權證) 。
②適齡兒童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現居住地務工的 。(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勞務合同(用工合同)證明,同時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繳納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社保<“五險”>的證明)
③適齡兒童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現居住地經商三年以上(含三年)的 。(提供營業執照)
(二)初中招生條件 。
根據“整班移交”原則,按劃片規定,小學六年級學生整班移交給招生范圍內的初中學校,原則上公辦初中學校不得跨區域招生 。
1.根據劃片規定,小學將畢業生整班移交給本鄉(鎮、街道)內初中學校,初中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 。
2.在我縣小學畢業,但因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縣內異地購房、工作、經商、務工等原因,導致不能在“整班移交”的初中學校就讀的:本縣戶籍的,按照本縣戶籍小學招生中的跨片區就讀條件提供資料;外縣戶籍的,按照小學招生中的外縣戶籍招生條件提供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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