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醫保異地就醫 寧波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指南

一、辦理了轉外地就醫手續
報銷對象:寧波的醫保參保人 , 在醫保待遇享受期內 , 因病需到外地就醫 , 辦理了轉外地就醫手續
報銷時限:轉外地就醫的醫療費 , 應在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票據出具之日起的6個月內 , 到參保關系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零星報銷 。
逾期的 , 醫保經辦機構不予受理 。
二、未辦理轉外地就醫核準手續而自行去外地就醫
報銷對象:未辦理轉外地就醫核準手續而自行去外地就醫的
報銷材料:參保人員提供去外地就醫前的就醫資料或體檢報告等材料 , 經審核情況屬實的 , 醫療費按醫保政策規定予以報銷 。
報銷時限:轉外地就醫的醫療費 , 應在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票據出具之日起的6個月內 , 到參保關系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零星報銷 。
逾期的 , 醫保經辦機構不予受理 。
三、異地急診就醫
報銷對象:申報人需為寧波醫保參保人
報銷條件:參保人暫時去外地(出差旅游等) , 就診疾病屬于急診范圍的
報銷時限:可在費用發生后六個月內回寧波向就近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 。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參保人員的社保卡、病歷本(或醫保證歷本)及身份證;
由他人代辦醫療費零星報銷的 , 同時應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
2、就醫資料(門診、急診病歷或出院記錄原件、醫療費匯總明細清單原件等相關資料);
3、醫保定點機構有效的醫療費票據(財政監制章及收費章齊全 , 姓名正確);
4、若非在上海、杭州和嘉興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 , 需另提供醫院的定點醫療機構級別證明(可由當地醫保中心開具) 。
5、異地急診另提供相關證明 , 如在職員工提供單位出差或休假證明等 。
申請零星報銷時 , 參保人員應提供以下資料:
1.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及就醫資料(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原件、醫療費明細清單等相關資料);
2.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有效票據;
3.未按規定辦理轉外地就醫核準手續而自行去外地就醫的 , 參保人員需提供去外地就醫前的就醫資料或體檢報告等材料;
4.由他人代辦醫療費零星報銷的 , 應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 。
【寧波市醫保異地就醫 寧波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指南】5.寧波開戶的銀行卡 。無就醫資料或就醫資料不完整的 , 醫保經辦機構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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