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江北區2020年流動人口量化積分怎么申請?附申請流程

寧波江北區2020年流動人口量化積分怎么申請?附申請流程
積分落戶辦理程序
(一)量化積分申請 。符合規定條件的流動人口請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江北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指標體系(2020年版)》 , 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 前往居住地街道(鎮)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窗口申請量化積分 , 或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網上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 。
(二)積分落戶受理 。
1.名單確定 。
【寧波江北區2020年流動人口量化積分怎么申請?附申請流程】
區流管辦對申請本次積分落戶人員按量化積分分值從高到低確定量化積分排位前15位落戶名單 , 由區流管辦短信通知并將最終落戶名單移交公安江北分局 。流動人口收到通知后 , 需申辦本區常住戶口的 , 可以到公安部門戶籍窗口提出積分落戶申請 。
2.受理時間 。
申請人于12月10日前攜帶落戶資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落戶手續 , 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落戶資格 。公安江北分局在12月20日前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 期間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主動配合 。
3.申請材料 。
申請落戶人員身份證和戶口簿;申請落戶人員本人《浙江省居住證》;原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量化積分確認單;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三)落戶公示 。
公安江北分局根據確定的擬落戶人員名單 , 將其積分情況及落戶意見同時向現用人單位和實際居住地公示 , 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 , 由公安江北分局按規定辦理落戶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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